亲属买卖公司股票 滨化股份高管收警示函

12月2日,滨化股份(601678)发布公告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峰九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许峰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现将警示函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许峰九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文广为许峰九之子,在上述期间通过自有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该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许峰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滨化股份主营业务为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烧碱、环氧丙烷、三氯乙烯等。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2020年1-9月实现营收43.62亿元,同比下滑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亿元,同比下滑30.97%。

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总收入27.21亿元,同比下跌11.94%,净利润1742.91万元,同比下跌93.03%。对此,滨化股份表示公司烧碱、环氧丙烷产品市场价格下降明显,产品毛利减少,是导致公司效益下滑的主要原因。

据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滨化股份上下游企业均受到较大影响,部分企业开工不足,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较去年同期下滑,同时主要产品价格较去年也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环氧丙烷价格同比下降9.59%,烧碱价格同比下降21.50%,而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相对较小,成本压力增大,产品毛利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报告期内主要生产装置保持了相对稳定运行。 (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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