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部分产能出让方案(至广西)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变更后的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部分产能出让方案(至广西)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311-87800210。

(河北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