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自付负担降低3900元!贵港市推进DRG付费改革工作
7月14日,全区医疗保障年中工作会议召开,贵港市医保局在会上就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工作作典型经验发言。对比改革前,在贵港辖区医院就医的患者平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个人负担费用、医保支付费用同比降幅分别为7.16%、4.75%、2.64%和9.9%,医院综合收治能力上升11.6%。目前,共有232例病例实施按疗效价值治疗付费,覆盖8个病种,人均自付负担降低3900元。
近年来,贵港市按照国家、自治区DRG付费改革工作部署要求,高标准扎实推进任务落实,组建专家库、举办DRG培训、实施病案信息采集接口改造、模拟运行等。2020年12月1日起,该市15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实施DRG付费。去年9月实现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全覆盖。
该市利用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契机,率先推动完成一级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接口改造。为夯实数据规范基础,收集105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20年1月—2021年12月的历史病案首页数据、医保结算明细数据各55万条,通过比对、匹配、去重、清理,规范提升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数据质量。同时,健全运行监测分析机制,成立临床医学专家、病案编码专家、DRG政策专家相结合的审核队伍,对监测分析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反馈指导,督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到位。
针对DRG年度预算基金方案等核心问题,该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并邀请专家现场指导,结合近几年定点医疗机构总控指标、实际发生数、医保基金支付金额以及结余率等情况,最终确定2021年度清算方案。截至6月30日,贵港市实施DRG付费的109家职工医保、111家城乡居民医保均已全部完成清算,在全区率先完成2021年度年终清算工作。
最新数据显示,贵港市已有155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DRG付费方式,DRG医保支付基金覆盖率达76.38%,提前完成DRG付费改革全覆盖和医保基金覆盖率大于70%的3年工作目标任务,并逐渐形成本地特色DRG付费模板。比如针对精神病、康复治疗实施按床日点数法付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精神病参保患者的医疗需求;实施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促进中医传承创新发展,实现“患者少花钱、医院增收入、医保减支出、中医特色得体现”的多方共赢效果;积极探索DRG付费综合改革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改革;在住院支付中对20个病组实行不同级别医院同病同价结算,更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和缓解“看病贵”。(记者 唐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