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剧行业现状及竞争格局分析2022

随着国内电视剧领域监管细则逐步落实,行业趋向健康发展。2020年以来,包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宣传部等多部门针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内容注水等乱象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亦强调加强传播正能量,内容创作围绕主旋律,一定程度上导致电视剧整体产量下降。


(资料图片)

电视剧以To B预售模式为主,在制作初期便与视频平台和卫视推介洽谈,签署预售协议。一般收入确认在取得发行许可证后,有的甚至需要等到约定上线时间才可确认。高点击/高收视的爆款剧对当部销售收入已较难产生影响,直接受益的是播出平台方,对制作方来说,更有利是的后续剧集价格谈判。持续稳定的优质内容输出能力,才是电视剧制作方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其把握产业链谈判话语权。

电视剧行业产业链

上游内容方主要指电视剧制作公司,负责电视剧的拍摄、制作和发行。电视剧制作公司整合演员、导演、编剧、服化道等生产要素,投资方,以及与制作方展开内生营销合作的广告营销公司等多方合作资源,遵从广电总局监管,有序开展电视剧业务。下游渠道方主要指直接面向观众的电视台、海内外互联网视频平台等媒介传播渠道。

1958年第一部电视剧《一口菜饼子》,一直到70年代后期,行业实行的是电视台自产自播的体制,且电视台以播放电影为主,电视剧产量非常少。中国电视剧产业的发展经历了萌芽期、发展期和成熟期,现已进入线上升级期,虽然整体电视剧发行量和备案量数量表现为下降趋势,但网剧持续向好,逐步成为电视剧领域主要增长点。

电视剧行业现状

就我国电视剧产业发展现状而言,随着网剧规模持续向好,加之制造成本的持续提升,产业规模表现为稳步增长趋势,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电视剧市场规模达827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19.8%亿元,预计随着电视剧产业线上趋势持续推进,网剧规模的高速增长将带动电视剧产业持续向好。

就我国电视剧备案和制作发行情况而言,随着智能手机渗透率持续提升,有限电视整体需求增长放缓,尤其2017年以来,我国电视剧备案和制作发行数量出现较大下滑,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单年我国制作发行数量仅为194部,备案电视剧下降至498部,主要受有限电视用户使用时长影响。

2021年全年生产电视剧194部6736集,电视动画片78372分钟。全年生产故事影片565部,科教、纪录、动画和特种影片175部。

根据此前公报,2018年至2020年,全年生产电视剧依次为323部13726集、254部10646集、202部7476集。数据显示,我国电视剧产量连续四年下降。

细分题材来看,当前国内主流仍是以当代电视剧为主,2022年1-7月当代电视剧总备案数为222部,占比总电视剧备案数的80.4%,其中当代都市为主流,其次为近年电视剧,1-7月总数量达32部,以近代传奇和革命题材为主。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2-2026年中国电视剧行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分析:

据统计,过去两年来, “热度”最高的100部影视剧中,网络文学改编的达42个,占比超四成,几乎撑起了“半壁江山”。据前不久披露的《2019-2020年度网络文学IP影视剧改编潜力评估报告》显示,网文IP拉动下游文化产业总产值累计超1万亿元。有评论家认为,从网络小说到影视剧的“二度创作”与“再创造”,不光是情节篇幅上的取舍,也意味着价值引领的提升。

尤其是主打古风、国风的网文改编剧,正逐渐摆脱“网文大IP+顶流爱豆”的“一招鲜,吃遍天”简单粗暴模式,逐渐转变为尊重“故事为王、情怀之上、角色担当”的影视创作规律,文化气息上更饱满、更地道,与年轻受众产生情感共振。

电视剧行业竞争格局

从事电视剧制作业务机构需要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作为经营资质,其中“甲种”要求制作机构在两年内完成6部以上单本剧/3部以上连续剧(每部3集以上)才可换发/申请。从持证机构角度看行业出清明显,据国家广电总局披露,2021-2023年持证机构仅41家,较2019年下滑44%,对比2010-2016年均在130家以上。

华策影视是国内最大电视剧领头企业之一,位列2021-2023年度41家具备《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之一,以剧集产出角度看,企业位居行业龙头地位,18-20年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部数稳定在10部左右,而其他电视剧制作上市公司和头部非上市公司,2018-2020年平均年取证数量仅为1.4部,整体经营来看,华策影视销售收入及毛利率近年来受限整体电视剧需求下降影响,电视剧销售收入整体景气度略低。

据悉,2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下称《规划》),从创作、生产、播出、国际传播以及队伍建设、秩序规范等方面,对电视剧产业的发展做了整体规划,也针对诸如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广统一制式合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限制演员天价片酬、禁止违法失德艺人出镜等行业具体问题进行了细致地要求和规范。

近十年,资本和平台在不断烧钱的过程中,助推了影视产业的迅猛发展,也从另一方面导致行业盲目追逐IP、明星、流量,进而产生了“天价片酬”、“唯流量论”、“阴阳合同”等不合理甚至违法的乱象。

乱象显现,国家势必重拳监管,行业也亟需刮骨疗毒、破旧立新。上述《规划》一经发布,“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等话题就迅速引爆网络,频登热搜高位。

实际上,关于“限酬”,早在2017年,四大协会就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明确指出“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2018年,三大平台和六大公司也共同发布了《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除重申“不得超过40%的要求”外,还提出电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其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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