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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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起草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公开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有关说明(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zfjd303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浩,010-64463032。

附件:

1.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3.公开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

关键词: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