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四)整改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四)情况


(资料图)

问题四:梧州市冶金新材料基地及配套项目、贺州市冶金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等5个钢铁和平板玻璃项目产能未完全置换到位已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

17.查清产能置换事项,按照最新的钢铁、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积极促进钢铁、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完成产能置换手续,在获得相关审查审批手续前,不得进行冶炼主体设施建设。

18.指导全区钢铁和平板玻璃项目业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产能置换管理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地政府切实加强监管,在项目完善产能置换及相关审查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问题编号四第17、18项整改措施,我厅高度重视,积极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目前已整改到位。

(一)第17项整改情况。

1.广西钢铁集团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于2021年8月2日完成产能淘汰方案公告手续,淘汰产能达到国家关于防城港钢铁项目建成高炉系统的产能置换要求,已完成整改。

2.梧州市冶金新材料基地及配套项目主项目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于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公示,并于3月24日发布产能置换公告。2022年5月9日项目通过了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审议,并于6月16日取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评批复(桂发改环资〔2022〕650号)。项目于6月2日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桂环审〔2022〕172号)。目前项目已完成整改。

3.贺州市冶金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主项目贺州市兆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1台100t电炉)产能置换方案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18日公示,并于4月21日发布产能置换公告。目前项目已完成整改。

4.北海信义玻璃产业园项目。业主已筹集430吨产能指标,还差570吨。该项问题整改由北海市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加快筹集所需要的产能指标,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加强政策指导,及时通报国家产能置换政策变化,严格执行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督促北海市及企业加快整改:(1)我厅主要领导与北海市主要领导座谈,请北海市抓紧解决北海信义公司产能置换问题;(2)我厅分管领导多次与北海市政府有关领导座谈,督促北海市和企业抓紧筹措产能指标,如不能按期完成整改,要求北海市对相应生产线停窑并按规定对主体设备进行处置。2022年4月1日,我厅分管领导在与北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座谈时,要求北海市抓紧解决信义玻璃产能置换问题,请北海信义公司出具承诺书,明确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产能置换手续,提出筹集产能指标的路径,包括购买产能指标或将信义集团其他地区的产能指标转移到北海;2022年8月24日,我厅分管领导与驻北海工作队队长座谈研究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11月14日,我厅分管领导与北海市政府分管领导座谈,督促推进信义玻璃项目问题整改;(3)我厅多次赴北海市调研座谈督促整改;(4)2021年7月23日,我厅印发《关于请提供铁山港信义玻璃产业园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函》,要求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情况说明;(5)2021年9月23日,印发《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政策指导,明确要求汽车玻璃项目需要实施产能置换,北海信义2条日产50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也需进行产能置换;(6)2021年11月18日,我厅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平板玻璃行业国家产能置换政策的函》,要求北海市人民政府督促北海信义公司尽快补齐2条日产50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产能置换手续;(7)我厅持续与工信部有关司局、外省工信部门、玻璃行业协会以及行业专家对接,收集可出让的产能指标信息;(8)举一反三,2021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平板玻璃项目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对全区平板玻璃项目开展全面排查;(9)2022年8月9日,自治区工信厅向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提交了《关于北海信义玻璃产业园项目列为国家督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有关情况的报告》,建议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将该项问题列入自治区政府督查事项清单,由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带队赴北海市开展现场督查;(10)2022年11月25日,自治区工信厅领导召集自治区整改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北海市政府召开加快推进北海信义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向北海市提出自治区整改要求;(11)2022年12月2日,自治区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的督促函》,督促北海市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国家产业政策贯彻落实,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并提出五条自治区整改要求;(12)自治区层面建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将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纳入审查内容。

5.广西新福兴硅科技产业园项目。经核查,广西新福兴硅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为2条日熔化量1200吨的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按照《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企业无违规建设平板玻璃项目情况。

(二)第18项整改情况。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已要求辖区有钢铁、平板玻璃项目的设区市党委、政府排查已投产、在建或拟建钢铁、平板玻璃项目产能置换情况,严格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59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等国家最新文件要求和项目建设时国家有关产能置换政策要求,同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确保相关项目在完成产能置换及相关审查审批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否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为我区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1月22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编号四第17、18项整改措施相关要求开展自行验收,相关责任处室认真梳理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开展的工作,认为我厅已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贯彻落实工作,落实了问题编号四第17、18项整改措施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80951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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