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近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伟华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德维、戴瑜、施樱芬、张立伟、孙新土、励可达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副区长郑铭钧,区法院院长王松来,区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慈城镇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两法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江北区知识产权“两法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江北区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公安江北分局关于江北区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慈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主席团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费伟华指出,知识产权“两法四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我区建设知识产权强区,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区,具有十分重要而迫切的意义。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管理基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释放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当下一些实际问题,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费伟华强调,有关单位要强化反诈预防宣传教育,切实做到精准预警劝阻、精准宣传防范,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针对医保基金管理,费伟华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体系,切实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费伟华说,6月10日至11日举行的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近日举行的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也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进行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及全体代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区委要求,坚决扛起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使命责任,进一步找准人大履职的着力点、结合点,在依法履职尽责当中显担当、求实效,助力我区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早出成果。

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