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未明码标价 镇海一房产公司被罚39万元

商品房是大宗消费品之一,一个百分点的价格变动都是几万元的利益,个别房地产开发商、销售中介往往通过不明码标价,隐瞒真实价格和房源信息,从而实施欺诈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成功办结一起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案,罚款总额达39万元。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对辖区内各售楼中心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楼盘售楼处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未放置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未对在售的商品房明码标价。

经调查,该楼盘于2020年11月7日开盘销售。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于2020年12月10日起将制作好的销控表放在了售楼中心办公室内,并未放在大厅里向消费者公示。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每套商品房的房号、销售状态、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等信息进行一套一标。

对于该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按照未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的商品房套数作出罚款39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案的查办,打击了商品房价格违法行为,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具有重大的意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