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处置!鹿城区从严治理这些建设违规违法行为……

近期,为切实提升鹿城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区住建局纵深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强化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行动,现对有关案例进行通报和案情分析,进一步提高有关企业的责任意识,不断降低“试错成本”。

一、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小问题?

——鹿城区今年首例!未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企业受刚性处罚

在今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中,区住建局重点检查了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无欠薪”六项制度落实情况。在大检查中发现,温州市城市中心区A-28、A-44地块房地产建设工程存在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违法行为,区住建局下发了整改单,要求限期整改。但是,在后续的复查中再次发现,该工程管理仍存在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单位江苏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规定,区住建局依法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处罚了六万元人民币。

温馨提醒:有关企业应遵守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避免因拖欠工资而受到法律制裁。

二、工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到岗,小问题?

——安全生产意识要绷紧不松懈

为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近期,区住建局对区属建筑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暨危大工程专项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在5月24日的大检查中,在温州市中央涂单元D-13a项目施工现场,该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吴某、杨某均不在施工现场,查看其考勤记录发现存在多次缺勤。针对上述问题,区住建局于5月31日对吴某、杨某涉嫌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事件予以立案查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吴某、杨某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文件精神,鉴于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杨某存在2次无故未到岗情况;吴某存在多次缺勤、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情节严重,区住建局依法对杨某处人民币2000元整的罚款,对吴某处人民币4000元整的罚款。

温馨提醒: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大局、事关长远。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好坏与否,与安全管理者关系重大。平安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是基础,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更需强烈的责任心和从严管理安全工作的态度,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下步,区住建局将持续加强“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查漏补缺,持续抓实“隐患排查、限时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闭环管理,对各类违法的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果断亮剑、重拳整治、坚决打击,凡是发现整改不力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曝光,全力以赴确保鹿城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