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项目实行“评定分离”

前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行“评定分离”方式,完成麻步镇中学校园环境提升工程的评标定标。据悉,这是我县首个也是全市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小额发包项目。

据介绍,“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与定标分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招标人根据“优中选低、低中选优”的原则和发包文件规定的下浮率法,将下浮率绝对值最靠近评标下浮率的前五名定为最优响应人,推荐其中前三名最优响应人为候选人,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另外两名为备选的候选人;定标委员会通过不记名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1名中标人。以此来增加评标定标的随机性,防止围标串标的发生。

“‘评定分离’方式改变了以往评标定标全部由评标专家决定的做法,突出了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抑制招投标市场乱象,遏制评委绝对权力,保证招投标透明化以及营造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县资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发布了《关于在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流程中实行“评定分离”办法的通知(试行)》文件,规定从6月份起,在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实施招投标“评定分离”,以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阳光、公开和电子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