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个体工商户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

7月13日,从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为激发我市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市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个体工商户数量已达93万。《办法》出台后,建库路径更为多元化,标签设置更具针对性,帮扶指导更具综合性。《办法》将推动数据智能建库和基层人工核验相结合,智能库抓取纳税申报记录、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指标,人工库根据推荐无数据支撑但又符合县域“一县一业”精品培育库,通过拓展建库路径,做到应入尽入。

截至目前,已初步遴选出县级特色行业个体户4.5万余户。下一步,我市将以此《办法》为指导,强化数字赋能、整体智治,适时推出在线综合服务平台落实全程服务、精准服务、联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