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元!东阳市获2021-2022年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省级财政专项激励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布了浙江省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结果。东阳市作为全省20个入围县(市、区)之一,将获2021年-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800万元,这是我市首次获得该类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该批资金将重点用于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建设、残疾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以及“残疾人之家”提升改造等项目。

今年年初,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2022年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浙财社〔2021〕4号)要求,东阳市财政局会同该市残联抢抓机遇、主动出击、加班加点、积极申报,经过不懈努力,从全省各申报县(市、区)中脱颖而出,成功入围省级财政专项激励。

近年来,东阳市财政积极落实各项惠残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20年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331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3932人、重度残疾人9837人。为526名残疾人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发放助学资金71万元;实施困难残疾人“安居工程”,补助46户共46万元,改造面积4089平方米;为599名困难残疾人或临时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补助资金24万元,为249名下肢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6万元,庇护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东阳市已建有规范化“残疾人之家”21家,其中三星级及以上残疾人之家7家(其中四星级1家),庇护照料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420人;依托民政养老机构、民办非企等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有19家,托养重度残疾人250多名,2020年重度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

依托医疗机构扎实开展康复服务。2020年共配送大小额各类辅具器具278件,为376名精神残疾人落实医疗康复补助154万元,为2066名精神残疾人落实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全额保障工作;强化市级儿童康复机构建设,目前东阳市三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每年为近150名儿童提供康复服务。202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