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起 全省第一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正式启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7月6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发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启用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全面启用第一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省第一批电子证照涉及11类证件。

此次文件明确,对于电子证照的查验,今后在执法检查中,从业企业和人员携带电子证照的,不再查验纸质证照。如出现从业人员手机故障、“浙里办”软件故障无法显示等特殊情况,执法人员可以通过执法系统后台进行核验。为方便道路运输异地从业,今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诚信考核签注和继续教育认定在电子证照上展现,纸质证照上可不再签注。同时,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通过后,相关电子证照自动更新年审信息,纸质证照上可不再签注。作为此次电子证照改革的重要成果,我省改革积极回应了李克强总理在宁波舟山港调研时的货车司机之问,有效解决了浙江籍道路货运司机和车辆在外省营运的异地年审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交通数字化改革的获得感。

我省是全国交通系统第一个实施统一电子章改革的省份,启用电子证照也是最多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