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生日后,他骑着“小毛驴”进了看守所...

过生日本来是件开心的事

亲朋好友

欢聚一堂、把酒言欢

但有位寿星却酒后

骑上了“小毛驴”

把自己“过”进了看守所

欢聚变成了“悲剧”!

“我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想着骑电动车没事,谁料......”被交警查获的汪某某后悔不已。7月6日下午,汪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查获的当天,正好是他的农历生日。

7月5日是汪某某40岁生日,当天晚上他驾驶小车到市区江东大道的某饭店,约了10几个亲朋好友一起庆生,席间喝了不少酒。聚会结束后,汪某某自知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想着骑上妻子的“小毛驴”搭乘小舅子一同回家。

当行驶至市区北关路北关大桥路段时,因违法载人被执勤交警拦下。民警走近时,发现这辆“小毛驴”并非电动自行车,而是轻便摩托车,虽属于机动车但也不能载人。

此时一阵酒味扑鼻而来,驾驶人汪某某及乘客身上伴有浓郁的酒味。民警立即检查了驾驶人的相关证件,并当场对汪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4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醒酒后,驾驶人汪某某认真听取了民警关于醉驾危害、犯罪后果的解释,表示再也不酒后驾驶“小毛驴”了,无论是电动车,还是轻便摩托车。面对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证,还有后续的刑事处罚,汪某某的内心五味杂陈,悔不当初。

江山交警提醒:

醉酒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比汽车的伤害力度更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摩托车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驾驶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与坚硬的地面、钢铁相博,后果可想而知。因此,无论何时何处,无论你开的是什么车,都不要触碰醉酒驾驶这根高压线,更不能怀有侥幸心理,拿自己、他人的生命以及家人的幸福做赌注,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