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落实“3+1” 筑牢社保基金“防控坝”

莲都区严格按照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先行落实“3+1”,即养老保险基金政策执行、基金支付、内控制度三方面落实“同城同策”“合规合理”“从严从紧”,同时加强第三方审计,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社保基金政策执行“同城同策”。莲都区作为丽水市唯一市辖区,坚持“同城同策”原则,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特定人员参保、一次性补缴、待遇核定政策及经办规程完善。2021年上半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实际参保缴费人员69726人,资格确认层层审核把关,个人缴费足额、及时纳入基金专户。对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补缴手续。

二是社保基金支付“合规合理”。各项业务经办流程、保险待遇支付业务运行正常,支付待遇多环节审核,审批程序规范。2021年上半年,及时对机关保退休人员3787人进行基本养老金调整,补发金额约548万元。多渠道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应认证合计94922人,已认证合计68462人,认证率72.12%,其中掌上认证率55.97%。有效防止多领、冒领等现象发生,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使用合理、合规,程序规范。

三是社保基金内控落实“从细从紧”。建立“四位一体”养老社保内控制度体系项目。“四位一体”养老社保内控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开展日常业务抽查、完善系统安全检查、推动异常数据排查、迎战部门专项检查四举措。定期对各科室和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所的重点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经办业务量的20%。全市率先实现内控范围14个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所全覆盖。

四是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加严加实”。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推动社保基金监督机制。2020年委托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度失业基金情况开展第三方审计,在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控管理等方面及时整改问题8个。今年,预计8月底完成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第三方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