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7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石玄仙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龙泉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主要工作的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了龙泉市政府关于龙泉市2021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龙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龙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龙泉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内务司法)工委的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龙泉市政府关于龙泉市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的相关报告。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市乡两级人大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增强看齐意识,牢记“国之大者”,要准确领会把握,切实抓好落实,要持续兴起热潮,营造浓厚氛围,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要紧扣大局不放松。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始终坚持一线作为,高水平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龙泉展开生动实践。要紧盯重点不放松。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切实加强组织指导,依法依规、善作善成,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并加快谋划、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有力撬动人大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创新、质效提升。要紧咬目标不放松。要按照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提前谋划精准选题,把握监督重点,同时加强跟踪落实督办,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听取了市医疗保障局、青瓷宝剑产业局负责人的个人履职报告及常委会履职评议组的评议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依法作出了关于许可对龙泉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刘火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和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列席代表座谈会,进行了分组审议,组织开展了会前学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