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初见成效 审批效率再提升

为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4月29日起,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据统计,自2021年6月15日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多证合一”管理功能上线运行以来,我县市监窗口已办理市场主体备案登记20家。

下一步,县市监局将不断完善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工作,加强对备案主体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主体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对涉及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县市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