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破而后立”助力高质量发展
风光如画的富春江南岸,曾经烟囱林立,遍布造纸企业;现在,这里正迎来产城融合的新时代。随着一批造纸企业合并破产案件的平稳高效审结,富阳依靠传统高能耗高污染工业发展经济的时代成为历史。“富春山居图”美景也得以重现。
正是现代化的破产审判,帮助富阳产业转型升级腾出了可观的空间。以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破产事务项目化、破产案件办理数字化、府院联动长效化为核心,富阳区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了破产案件现代化审理模型。
“2015年,富阳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正式批准设立,统一归口审理破产案件。2016年以来,通过破产审判化解金融不良债权、盘活土地厂房、安置职工,有力地释放了资源,为富阳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7月31日,在富阳区召开的破产审判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杭州论坛上,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平向与会学者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实务专家们分享了经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是衡量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发挥好破产审判职能,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退出也是一种生产力”,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傅文军在主旨演讲中认为,顺畅的退出机制,有减少资源沉淀的作用。近年来,杭州两级法院持续完善破产审判体制机制。除了发布典型案例,宣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理念,提升全社会对破产审判工作的接受度。还出台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规程,实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去年,杭州法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适用率达到35%,适用案件均在180天内审结,最快用时38天。
不少专家认为,破产审判的现代化,既要求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点与时俱进,也要求多跨协同、多方参与,对府院联动质效和破产审判的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更高期待。在这些方面,杭州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实践,杭州中院先后与人民银行、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对接,进一步细化完善破产程序的公共配套机制,并搭建了破产审判信息化平台;富阳法院探索“拆、执、破”衔接机制,通过拆迁、执行、破产程序的精准衔接与融合,实现府院、市场主体和债权人在法治化路径上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并在全国首先运用“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及时依法公布相关信息,让债权人能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度。
2019年至今,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27件,审结700件,同比均有大幅度提升;43家杭州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实现再生,实现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等多方利益主体共赢。在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报告中,杭州“办理破产”指标名列前茅,为全国标杆。成效面前,杭州探索破产审判现代化的道路将不断延续,为优化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