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城乡危旧房使用安全排查鉴定工作

台风过后,由于部分农村危旧房建设标准相对较低、年代久远,并存在一定的选址缺陷,其使用安全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近日,区住建局针对我区前期雨水偏多、近期又遭遇台风的情况,于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台风后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立即牵头开展台风过后全区城乡危旧房使用安全排查鉴定工作,重点对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回头看”和“再排查”,联合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场、平台),在灾害结束撤离人员返回之前,对浸水严重、浸泡时间长、存在灾害险情的房屋进行安全评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不得投入使用。

通知要求危房属地结合台汛期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实际情况,针对山边水边、地质灾害严重、年代久远的房屋,以及本次台风造成影响的房屋,开展农村危房“再排查”。

对于经排查鉴定为C、D级的农村危房,要立即采取解危措施,该拆除的拆除,该腾空的腾空,该防控的防控,确保房屋安全,确保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靳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