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集中补(换)婚姻登记证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事,在省市民政部门统一部署下,淳安县民政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集中补(换)婚姻登记证工作。

需换证人员:

1、1950年4月30日至2005年1月18日期间在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未到民政部门补领过婚姻登记证的;

2、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的或者内容缺失、信息有误,与身份证等证件信息不一致的;

3、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件号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的。

如何判断是否需要补(换)证:当事人在“浙里办”APP关联“我的证照”——“婚姻登记证”,查询不到本人婚姻登记证关联的,那您就需要补(换)婚姻登记证啦!

集中办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地点:淳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及集中办理期间在乡镇设立的临时办理点(汾口镇、威坪镇、姜家镇、大墅镇、临岐镇五个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临时办理点仅限办理补(换)婚姻登记证。

补领(换)婚姻登记证须知:

1、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或临时代办点申请;

2、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3、携带原结婚证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4、现役军人需提供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士官证);

5、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