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林长制

近日,淳安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将通过建立县、乡、村、山场四级林长管理机制,强化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挥林业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淳安也由此成为全省首个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县级行政单位。

作为浙江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淳安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533万亩,森林面积509万亩,现有公益林面积249.7万亩,森林覆盖率78.63%,是全省林业用地和公益林面积最大、森林蓄积量最多的县。随着生态特区的生态屏障作用日益凸显,以及深绿发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淳安早早将林业管理上的改革创新提上日程。

根据实施意见,淳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县委副书记担任副总林长;县四套班子领导按照联系乡镇担任县级(区域)林长;分管公安的县领导兼任林区总警长;设立分管林业县领导为主任的林长制办公室;县林业局长担任总技术林长。

“各级林长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做好林业‘三防三增三化’工作。”淳安县林业局负责人介绍,“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林业效益,“三化”即森林彩化、生态化、康养化。“随着组织体系延伸到山场林长,淳安将打通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最后一公里’,确保所有森林资源均有明确管护责任人,同时技术林长的设立,也确保了林业政策更有效落实到位,林业科技服务更贴近林农。”该负责人说。

在明确林长职责同时,“淳版”林长制还拥有更多鲜明特色。“结合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更加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措施,我们重点突出了林业保护和面源污染治理。”淳安县林业局负责人说,根据实施意见,千岛湖沿岸和主要交通沿线一公里内将禁止林木片伐,同时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县域林业面源污染治理,5年内将实施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经济林人工割草各50万亩次等。

实施意见还给出了森林增绿、增量、增收的“三增”目标: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76.90%以上,林木蓄积量保持2900万立方米以上,全县林业生产总值年均增幅7.5%以上,总量达210亿元以上。

为进一步实现生态惠民,淳安在“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推进6个项目,包括开展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生态保护重点示范项目、结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世行生态修复工程的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示范项目、生态公益林占补交换示范项目、林下经济扩展提质示范项目、森林康养引领示范项目和科技兴林人才培育示范项目。

其中,在林下经济扩展提质示范项目上,将实现林下种植面积15万亩以上,建立示范园区10个以上,示范面积5000亩以上;在森林康养引领示范项目上,将建设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3个以上。

此外,淳安还将推行林业数字化,通过建立淳安林业综合展示平台和林业动态“一张图”数字管理系统,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