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诸

8月15日,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国内重点地区来诸返诸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该通告提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诸返诸,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安排出行。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诸返诸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硬管控,期间第2、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与阳性病例在同时间段、同一空间出现的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来诸返诸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抵诸后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的,需至市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第3、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诸返诸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如后续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来诸返诸人员变更管理措施。

同时,居家硬管控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前往。违反规定擅自外出的及其他居家硬管理措施未落实的,必须集中隔离。对在诸无固定居所的,7天居家硬管控在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诸暨市。

此外,所有省外来诸返诸人员应提前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申报,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等防控规定的人员,可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