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刚买完房子,就接到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这些骚扰电话令人烦不胜烦。近日,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李某系我区某装修公司老板。2017年,李某成立了装修公司,但由于公司资质尚浅,几乎无人问津。在一次与其他装修公司老板交流的过程中,李某得知了一个“窍门”,对方表示“只要知道了新业主的信息,生意自然就会找上门了”。李某听完这番话,瞬间觉得醍醐灌顶,看着对方带有深意的笑容,李某觉得自己领悟到了赚钱的真谛。

自此,李某开始频繁地与一些小区物业打交道,收集小区住户姓名、电话号码、房产地址、房产面积等多种个人信息3万余条。在掌握这些公民个人信息之后,李某指派公司的销售人员对名单上的住户打电话,推销公司的装修业务。

“陈先生,我是某装修公司的,请问你在某小区的房子要不要装修?”新房刚交房的陈先生就是被该装修公司“电话轰炸”的受害者之一。在电话中,陈先生发现对方不仅有自己的电话号码,还能准确说出自己购买房屋的楼号和面积,这让陈先生无法淡定。他立即在业主群里说了自己被“骚扰”的经历,没想到其他业主纷纷表示也接到过该公司的推销电话,大家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但房产销售人员称公司有保密协议,不会泄露业主的信息,并对信息被泄露的业主进行了统计。据了解,光该楼盘就有60多户业主接到了该装修公司的电话,且被泄露信息的业主分布在各幢楼,该房产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该案于近日移送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在讯问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后悔地说:“真的没想到购买个人信息会触犯法律。”

据悉,自2016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已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12件,共计19人。在信息互联时代,通过网络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以及滋扰型“软暴力”等信息犯罪的根源,侵害着公民权利,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此,检察官提醒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合法掌握公民信息的行业人员尤其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加强行业内监管,禁止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