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近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中队巡查至市区回溪街300号时,发现有人将塑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堆放在道路上,未投放至边上的垃圾桶内,生活垃圾占地5.4平方米。经查,该行为系王某所为,且王某之前也因未分类投放垃圾被执法人员批评教育,根据违法情节,执法人员对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有人在凤山街347号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请过来看一下。”检查中,城北中队接到街道工作人员的举报电话,他们在巡查时发现有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行为系魏某所为,执法人员对魏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简易处罚,魏某积极配合整改,表示以后一定会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除了日常巡查和受理投诉举报以外,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中队每日还安排执法人员在各垃圾分类点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通过教育劝导的方式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自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中队共查处案件23起,教育劝导300余次。下一步,该中队将继续加强垃圾分类检查力度,提高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处置率,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