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成果率先通过市级验收

8月23日,笔者从县资规局获悉,我县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成果率先通过市级验收。

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包括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四大部分。此次工作还探索制定了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体系。按照“同权同价”目标,构建了城乡统一的国有和集体区分商服等不同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更新完善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地下空间使用权以及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等基准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