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擅自拆卸北斗船用终端违规出海 石塘两艘渔运船遭处罚

因擅自拆卸北斗船用终端系统违规出海,石塘镇的浙岭渔运30077船、浙岭渔运31129船日前各被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并将接受相应的停航整改。

8月上旬,在接获有渔船存在擅自拆卸北斗船用终端系统违规出海的群众举报后,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通过缜密分析,分别在石塘镇的钓浜港内、石塘港内查获浙岭渔运30077船和浙岭渔运31129船。

经调查认定,浙岭渔运30077船、浙岭渔运31129船为了能提前出港,擅自拆除船用北斗定位终端设备,脱离监管,出港生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因存在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为此,市港渔局分别对浙岭渔运30077船、浙岭渔运31129船船长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两船还将接受相应的停航整改。

“船用北斗定位终端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关乎到整艘船船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市港渔局综合执法科副科长毛一冰介绍,船用北斗定位终端设备是渔船上重要的航行、作业的设备,是渔船在洋面上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也是渔业主管部门和渔船进行沟通、开展监管的主要途径,“上述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顾渔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擅自拆除船用北斗定位终端设备,以达到摆脱监管的目的,情节严重,所以我们依法给予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