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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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以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并为储能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据介绍,该《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需要调整电表设置参数的农业生产用户、10千伏以下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与此前分时电价机制相比,本次调整有两个重要变化:

一是峰谷时段划分变化明显。将铁合金、碳化硅、煤炭开采、水泥制造四个行业执行的时段划分扩大到全部工商业用电(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和农业生产用电范围,高峰为7:00至9:00、17:00至23:00;平段为23:00至次日7:00;谷段为9:00至17:00.宁夏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与成本监审处表示,此次调整将更多用户的白天时段调整为电价谷段,有利于新能源消纳,促进新式储能大力发展。

二是工商业用户市场化执行方式更加灵活,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工商业用户输配电价不再参与浮动,发用电双方采用分时段交易,即按日划分24小时时段,通过市场反映各时段价格,一方面价格及执行方式更加灵活,另一方面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这对解决宁夏电力系统供需紧平衡、早晚高峰电力负荷缺口等问题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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