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大学习、大提升、大发展”活动动员部署会

  

    7月1日上午,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大学习、大提升、大发展”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克良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张瑞芹宣读我院《关于开展“大学习、大提升、大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各位院领导就进一步发挥好“头雁效应”、“关键少数”体现“关键作用”、分管工作争先创优进行发言。各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实现“全面过硬”、“全面创优”作表态发言。

  最后,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程学峰作重要讲话: 

  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提升、大发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大学习、大提升、大发展”活动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要找准峰峰检察工作在全市、全省检察机关“领跑”的目标和定位,找准峰峰检察工作的主攻方向和主要抓手,坚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是检察事业接续发展的需要,让峰峰院秀外慧中,在全市、全省检察机关“领跑”,是我们必须肩负起的责任,更是峰峰检察事业接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是激发和促进检察人全面进步的需要,要推动全院干警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峰峰检察品牌进一步擦亮; 

  是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的需要。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主动对标对表,为人民群众、为社会和时代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准确把握“大学习、大提升、大发展”活动的内涵。

 
 

 

  大学习要把握好“四个维度”。学习中,要注重拓宽学习的广度,要加大学习力度,要增强学习深度,丰富学习维度;大提升要做到“四个提升”。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全院干警要主动作为做到主动提升、做到自觉提升、做到全面提升、实现根本提升;大发展要实现“四个更优”。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实现更优水平发展,实现更快步伐发展,实现更大进步。 

  团结协作,全员参与,积极投身到“大学习、大提升、大发展”活动中去。

  

 
 
 
一是要持续保持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二是要发挥“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坚持理念引领。要树立“强院”思维,要坚持“量”“质”并举,要树立求极致的工作目标。四是要注重与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相融合。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开展“大学习、大提升、大发展”活动的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五是坚持严管厚爱。要把严管当成对干警最大的爱护,会做工作、善做工作,用严管带出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营造峰峰检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关键词: 3u8662 3u8525 ca4376 HU7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