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唐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发展、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大局,使命在肩。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坚持最高政治站位,主动强化检察担当。积极融入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54名干警及书记员深入一线战疫。实行“无接触”办案模式,通过远程庭审办案409件,确保案件不超期、无积压。精准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落实办理涉民企案件10项机制30项措施105条细则,院领导深入8个重点企业和12个项目。

   常态化扫黑除恶,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年来依法办理涉黑案件2起,批准逮捕76人,提起公诉81人;涉恶集团2个、涉恶团伙4个,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32人。在审查逮捕起诉工作中,聚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案件线索5条。推进源头治理,制发检察建议3份。连续四年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严打先进单位,2020年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聚焦防范重大风险,筑牢政治“护城河”。坚决服从服务国家政治安全大局,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打击危害金融领域犯罪,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件29人,追赃挽损38.9万元。 坚持从严从快办案节奏,20个小时内完成了高某某洗钱案的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工作。开展电信诈骗“断卡”行动,成功办理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5件25人,相关案件信息被河北法制报、保定晚报、搜狐网和保定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转载。    

   决胜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脱贫,办理扶贫领域诈骗、渎职、挪用等案件14件29人,共计挽回损失249万余元。认真落实包联帮扶责任,全体干警对接帮扶贫困户,投入资金10万余元,全面完成了县委交办的脱贫任务。我院干警田宗涛被评为全市扶贫脱贫优秀驻村第一书记、河北冀青之星。

 

二、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检察主导责任,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批准逮捕刑事犯罪1049件1396人,提起公诉1516件2060人,法院均做有罪判决,不起诉72件80人;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11件;追诉漏罪57条,追诉漏犯42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看守所、法院刑罚变更的同步监督,制发检察建议48份。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8份;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366件,涉案金额355万余元。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8件23人,提起公诉17件22人,其中县处级2人、科级6人。

    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全面做强民事检察。 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方式,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8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2件,支持起诉案件40件。  

    强化双赢多赢共赢,全面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3件,其中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93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2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件。全面升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录入案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份,整改落实率100%。

    强化探索创新引领,全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古长城保护等领域,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受高检院指定管辖,承办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案,受到省院、高检院的表扬,并作为典型案例被收录进2020年度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强化社会多方联动,擦亮未检工作品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挂牌成立了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搭建2个“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建立5个“未成年人帮教救助联系点”。坚持打击与惩治、教育与挽救相结合,依法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8人;不捕不诉涉案未成年人19人,帮助15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宣讲60余次,检察长授课15次,3万余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

 

三、着力深化改革,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紧盯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污染等热点问题,依法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9件50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68件96人,非法采矿案件14件22人,危害食品安全案件24件。以数据为基础,以民意为导向,定期调取酒驾违法犯罪数据,研判危险驾驶案发趋势,动态调整危险驾驶罪的起诉量刑标准,实现打击和预防并重的治理效果。

    健全控告申诉检察机制,防范化解信访风险。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80余件,均化解回复,未出现进京赴省访案件。严厉打击非法上访、缠访、闹访行为,起诉涉访刑事犯罪22件30人。积极参与维稳安保工作,共计投入警力800余人次,及时排查各项安全隐患,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司法人文关怀,主动开展司法救助。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多方位多渠道探索救助模式,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深度参与根治欠薪行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打击、预防、服务并重,共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件13人,帮助追回农民工“血汗钱”300余万元。

    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立足检察职能,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计为群众办实事23件。推出《唐县人民检察院爱民服务20项措施》,并借助12309检察服务中心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勇担时代法治使命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永葆绝对忠诚本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

    持续推动从严治检,锻造公正廉洁品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集中学习65次,自查瑕疵案件3件。

    全面推动素质兴检,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办理相结合,引导干警将检察工作放入社会治理大局中思考,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干警专业素养,两名干警获“首届全市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做好检察官入额遴选和动态调整,强力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

    大力开展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批办和督办事项。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处理公开听证等活动。通过检察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回首过去  展望未来

    过去的五年,我院共有14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了市级以上表彰。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八化建设”先进院、“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单位”,被保定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3名同志荣记二等功,12名同志荣记三等功,1名同志被巴州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援疆干部”,1名同志先后被评为“保定好人”“全市扶贫脱贫优秀驻村第一书记”。

    荣誉只是过去,未来再创辉煌。今后的五年,唐县检察院将按照县委和市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11331”工作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围绕建设保西现代品质中心城市的目标,为县城建设、开发区建设、乡村振兴三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严守三条底线,强化对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土地管控的法律监督,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司法为民履职能力,以更强的举措,更大的勇气,更高的标准,为更美好的唐县,更幸福的唐县人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