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献礼,三部门签订协作意见,加强涉军公益诉讼保护工作

 
 
“八一”前夕,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深州市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会议,三方会签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范围调整后加强协调、协作的意见》,就深化公益诉讼协作,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达成一致意见。深州市人民武装部部长王伟、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铭东、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世全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检察机关的司法联动,以“部长+局长+检察长”的形式,加强维护广大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人烈属的合法权益,加强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等涉军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配合协作,为实现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更高层次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等对下列方面进行了规定:

(1)明确案件协作范围,逐步探索与之相关的领域新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2)制定涉军案件管理办法,对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反馈等程序进行了规定;

(3)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畅通联络渠道,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工作合力;

(4)增设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有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强化问题导向,共同研究、妥善处置涉军领域类公益诉讼案件突出矛盾问题。

王伟表示:检察机关对涉军领域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值得我们钦佩,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英烈设施等领域的保护工作是全社会达成的共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社会各界的职责。本意见的签署有助于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切实解决军人“后代、后院、后路”问题才能稳定军心,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武装部依托本机制的建立,在相关工作中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把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等工作落实好。

李世全表示: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涉军领域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市检察院组织武装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建立涉军领域保护工作机制,体现了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实现强国强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体现了检察机关勇于担当作为。深州市是革命老区,市检察院对北溪村镇的英烈设施保护工作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积极支持市检察院和武装部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

王铭东对武装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表示本院将继“推动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和“北溪村镇无名烈士墓和烈士塔英烈保护行动”等案件后,继续加强与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度合作,促进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等深入协作,形成同防同治检察监督合力,切实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致力提升社会对军人荣誉认同感,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强国强军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