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讲坛(二)】检察人的人文情怀

 
尊敬的温检、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我是第一检察部的张鹏国。今天,由我来分享自己的检察心得。不足、欠妥之处,敬请指正。
先来说说我对“讲坛”的理解吧,何为“讲坛”?私以为,百花齐放,各抒己见谓之“讲”;理论阵地谓之“坛”。唯有筑牢夯实理论之阵地,方能百花齐放日日艳,各抒己见出真知,二者相辅相成,互通款曲。
那么,抛砖引玉,我今天的分享,从一则经典案例开始——“二维码调包案件”。
犯罪嫌疑人将商家的收款二维码调包为自己的二维码,于是顾客购物扫码所付的钱款纷纷转入嫌疑人账户内。问:嫌疑人构成什么罪?
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案例,当时在法律界引起了大讨论,首推为代表的就是法学教授张明楷和南京建邺区副检察长李勇,各路法律人纷纷表明观点并延伸讨论。在这里我们不去探讨它的定性,也去赘述它的法律逻辑。因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律人要有逻辑推导的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常识,要学会谦卑的听取民众朴素的声音:那就是我辛辛苦苦卖了一天货,然后钱没了,第一反应就是钱丢了,被偷了,而你非说我的钱不是被偷了,而是被骗了,被骗还不是我,被骗的是顾客,而且被骗的不是钱,而是债权、请求权、期待利益等等等等……
且不说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就是一个具有大学学历的非法学学生,你给他讲这个道理估计都很难让其信服接受,更别提那些没有什么文化,辛苦摆摊养家糊口的小商小贩了。诚然,你认定三角诈骗、新型诈骗都有其严密的逻辑,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必须从普罗大众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案子,分析问题。
这也是我今天要讲的第一要义:法律无情,但法律人要有情。我们是一群在无情规则与有情思想之间寻找着平衡的人,那就必须要继续努力让我们的司法不失力度而又不失温度。
 
电影《我不是药神》当年热映,现实中是我们检察机关顶住层层压力、打破重重阻力,坚守法律信仰和内心良知,依法对程勇作出了不起诉。而电影中反倒是帅气的警察曹斌坚守良知而拒绝继续查办案件,检法两院不顾民意而认定被告人程勇有罪并作出判决,一片嘘声啊,这个“锅”背的!
但崇高的是我们检察人的品格,是的,我们不能以一个案件的完美结局或不公待遇,就去歌颂或贬低某一群体,从而再换来大众的深思和觉醒,因为我们的本职就是保证每一个案件的公平公正,人文视角与人文关怀,始终是我们法律人的本能。法律研制不出神药,但是可以守护良善的心不受伤害;检察官研制不出神药,但是可以保护良善的人不被偏待。
这也是今天我要说的第二要义:法律人有情,更要让社会温情。
 
第三要义,我想以三句诗来引出。
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
是谁的诗?不是朴树,是泰戈尔,1878年赴英国留学,法学专业!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个耳熟能详,是徐志摩,1916年北洋大学,法学专业。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这个是谁?不是向往田园牧歌的李诞,是海子,1979年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好了,这就我想说的。
以人文情怀为代表的诗人和以正义理性为代表的法律人往往具备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理想主义色彩,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类最本真的爱是两类人的核心本质。于是一部分人以笔为刀征伐天下成为诗人,一部分人以法为器绳治黑暗成为法律人,前者注重理想状态,后者更关注现实情形。
法律很美,世界很大,我想,当理性睿智的检察人插上人文情怀的翅膀之际,也就是我们能够真正领略法律之美和世界之大的时候。
愿我们都能始终保持对人类的长远思考和对社会弱者的终极关怀。这,是当代法律人应该有的人文情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