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22年的婚姻,妻子因何将丈夫告上法庭?

安国法院伍仁桥法庭近期调解了一起有关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张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被告张某长年在外,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原告带着孩子租房生活,但是原告自身也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服药。现原告无稳定的经济来源,无法独自抚养孩子,故起诉至安国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扶养费并承担物业费。

办案法官张凯认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二十多年,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原告不会轻易选择诉讼,所以这个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很大。在充分考虑到原告生活现状的情况下,找来双方进行沟通。张凯对被告语重心长地释法明理,同时夫妻双方应共同养育儿子,如今把所有的家庭负担甩给原告,不是有担当的行为。被告听完后也认为自己没有尽到自己的家庭义务,同意接受调解。在张凯主持下,夫妻二人最后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2日止,于每月30日前给付原告1000元扶养费,原告在诉状中主张的其他诉讼请求全部放弃。

组建家庭不容易,家庭责任要分担。如果没有责任和担当,再长久的感情也会出现裂缝,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除了维护公平正义,也要兼顾案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每个法官的不断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