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法院圆满审结破产案件成功安置企业职工650余人

近日,安次区法院历经四年时间圆满办结廊坊友谊淀粉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案件,完成职工债权清偿2052余万元,分配普通债权数额692余万元,成功安置企业职工650余人。

廊坊友谊淀粉有限公司原为廊坊市淀粉厂,淀粉厂自20057月实施国企改制。2006年注册成立廊坊友谊淀粉有限公司。2007年因企业污染问题被责令搬迁建厂。20097月公司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被拍卖,出让收入用于安置职工和搬迁建厂,后因未建新厂且债务人经营期限届满、处于解散状态,无法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股东边某向安次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

安次法院依法受理了股东边某对友谊淀粉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择优指定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组成清算组,经清算发现友谊淀粉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遂将强制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并依法作出裁定,宣告廊坊友谊淀粉有限公司破产。

破产审判不是一破了之,安次法院高度重视此案,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力度,随时汇报案件进展,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妥善处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肩负起服务保障市场主体退出的法定职责。

该案中,因国企改制产生较多的职工遗留问题,安次法院与公司管理人多次对信访职工进行接待,向职工释法明理,耐心讲解安置政策,解答职工疑问,最大限度安抚职工情绪。柴清暄法官团队及友谊淀粉公司管理人积极与公司留守人员进行沟通,调取友谊淀粉公司职工财务资料180多套,核实数据12万余条,对于职工离职时间不明确的,查阅友谊公司留存的底档,确定离职时间,先后到安次区养老、医疗、失业、工商四保险所调取职工保险缴纳情况,协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柴清暄法官团队坚持从保护破产企业资产价值、提高债权清偿率、充分保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依法审查、准确把握普通债权人资格及债权数额,严格按照破产法规定,通过优化破产财产处置方式,降低破产财产处置成本,确保破产财产回收率稳步提高,不断提高债权人债权回收的获得感、满意度。炎炎夏日,在临时架起了几台电风扇安置场地,他们一直坚守岗位,十多天的时间,为职工发放安置款,高效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安置工作。

案件的圆满审结,使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债权按照相关比例进行了清偿,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其它破产案件的妥善审理提供了成功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