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践初心 ——承德市双滦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掠影
为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际成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今年以来,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全流程发力,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落实。
“上门”服务体民意
4月30日,一场刑事庭审正在平泉市杜某家的小庭院里进行。
2016年以来,被告人杜某多次从一女子处购买黑色药丸,对外宣称可以治疗腰腿痛、风湿病等,通过销售获利1000余元。经检测,药丸中含有布洛芬、吲哚美辛、双路芬酸钠等非法添加成分。对此,今年4月,杜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由公诉机关起诉至双滦区法院。
在梳理案件信息、查阅案件卷宗后,办案人员了解到,被告人杜某年纪较大,腿脚不便,近来更是因病卧床不起。为了避免往返法院给其带来不便,4月23日,该院办案人员冒雨赶到平泉市为杜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为其办理了取保手续。4月30日,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国辉一行又上门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杜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6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追缴被告人杜某违法所得1000元。
此次上门“服务”,双滦区法院法官坚持人性化执法,严格尊重和保障人权,让被告人杜某在感受到法律权威的同时,也感受到人文关怀,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
高效解纷护民利
7月8日,在张北县看守所内,双滦区法院办案人员身着防护服,组织在押被告邵某以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原告进行实时调解。
邵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直在逃。近期,该案件主办法官、双滦区法院双塔山法庭庭长李建民从当地公安机关获悉,该被告已被张北县公安部门抓获归案,现处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李建民及时联系当地检察机关,争取协助提审。7月7日,李建民一行下班后顾不得休息,连夜赶赴张北看守所。7月8日,办案人员穿上防护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在相关部门配合下进入看守所组织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圆满结束后,李建民欣慰地说:“要是天天能顺利结案,我们再多辛苦都愿意。”
今年以来,双滦区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形成最强解纷合力。截至7月底,该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288件,其中撤诉203件、诉前调解结案545件,成功将大部分纠纷化解在诉外,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
攻坚执行纾民忧
7月7日,一支特殊的队伍淌着泥泞的乡间路,在茂密的草木深处来来回回地忙碌着。这是双滦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媛媛带领专项执行队伍对一执行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在相关单位的协助下,32名法院干警在齐腰的草木丛中设置警戒带、测定土地、划定界限。经过两个小时的执行,一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案圆满执结。“执行现场在农村,脚下的地软得踩不住,路还被很高的草木盖住。耳朵里钻进了飞虫,干警的制服被汗浸透了,鞋子也脏的没法要了,但是执行队伍没有一句怨言,没有一个人退却……”,孙媛媛说。
据了解,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集中执结案件670起,发放执行案款223人次,金额达3791万余元,腾退房屋2套,救助涉执困难群众26人,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将“一纸文书”兑现成“真金白银”。
普法宣传入民心
6月27日,在双滦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前,一排咨询桌吸引了过往行人的目光。大家纷纷上前咨询法律问题,法院干警耐心为他们进行解答。
这是双滦区法院举办的“法官在身边”开放日活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麻春玲带领干警一同向过往行人发放诉讼手册,了解他们的法律需求,并欢迎他们到法院内参观。干警们走出法院、与来往行人对话,有效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充分表达双滦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诚意,力求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
双滦区法院还始终注重利用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清明节前夕,他们组织干警到社区参加志愿服务,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明祭祀。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到广场进行以案说法宣传。该院还积极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和国际禁毒日宣传等活动,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