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滦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滦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7月26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柳青代院长所作的滦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滦南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闯出现代化、振兴新滦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