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化解首例行政争议案件

近日,北戴河新区法院充分发挥北戴河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功能,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五年的行政案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张某某因征收土地问题从2017年起走上了漫长的诉讼之路,先后两次到北戴河新区法院起诉,两次上诉。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因其诉讼请求不符合有关法律程序上的规定,均被驳回。

2021年3月,张某某又到北戴河新区法院起诉,院领导高度重视,认为应当切实解民忧、纡民困,不能不解决实质问题,让程序空转。此案交由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郑晓光调解,调解员认真倾听陈述,审查证据,查阅案卷,厘清案情,又向有关单位、村委会了解情况,找出关键点,分别做双方工作,消除矛盾,减少对立,适时召集张某某及亲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村委会负责同志坐到一起分析案情,辨法明理,找出问题症结。院领导也到场摆事实、讲道理,统一思想。最终,双方终于达成共识,行政机关也积极努力重新评估,特别是将第一次评估、清点时遗漏的部分补齐。经过耐心、诚心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张某某顺利领取了补偿款。这起困扰当事人五年之久的案件,终于得到圆满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

此案是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成功化解的首例行政案件。

在行政案件化解中,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注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兼顾公平、正义、发展、稳定,力求达到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一直是北戴河新区法院始终不懈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