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检察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学习好、落实好《意见》2021年8月5日下午,新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意见》,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英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既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有力保障,也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赋予更重责任,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会议要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就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狠抓政治“三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神圣职责扛起来,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始终“服务保障大局”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深刻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保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履行好维护社会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大局职责使命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就始终坚定“站稳人民立场”的宗旨观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好群众诉求的“小事”,着力推进“能动检察”,扎实做好“民生检察”,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每一起案件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就始终坚定“履行监督职责”的检察担当。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监督质效,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助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