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更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丰润区民政局根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于2021年5月27日成立了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协调保障。

二、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5月31日上午,我局在丰润区曹雪芹公园举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落实儿童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年初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范围开展精准摸底,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儿童及家庭申请保障,切实做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做到“该保障的一个不少,不该保障的一个也不能多”予以精确认定。通过“政策找人”我区银城铺镇东马庄村一名12岁儿童在今年5月份成为孤儿当天就被村儿童主任摸排上报,由于其无其他法定监护人和抚养义务人,我局申请将该名儿童妥善安置到了市儿童福利院,避免了因其无人监护引发各类社会问题。截止到7月底全区共有散居孤儿44名,机构抚养孤儿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名,今年1-7月份累计发放生活保障资金951877元。为切实保障孤儿受教育的权利,今年1-6月为8名18周岁以上在读孤儿发放助学资金37500元。

三是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素质和关爱保护能力, 4月份制作了《丰润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培训课件》,通过微信群对全区23名儿童督导员进行了培训,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儿童主任组织开展培训

四是加强关爱走访。督导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坚持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监护、健康情况,落实有效监护,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避免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发生,同时围绕防溺水、防触电、疫情防控等安全重点方面,加强对相关监护人和未成人进行科普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并按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三、取得成效

通过相关工作开展,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更深认识,思想道德教育水平得到了提高,爱国思想更加浓厚,为助力全区文明城创建贡献了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