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社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以来,沧州市人社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维护劳动者权益。一是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与职工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用工备案数量,上半年全市新增备案企事业单位1140家,新增备案人数152855人,其中新签54127人、续签26536人,终止1514人、解除70678人,目前我市劳动用工备案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科学制定并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等信息,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二是深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推进不同所有制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丰富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形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企业落实民主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将企业民主管理情况纳入守法诚信评价体系,确保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三是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扎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236家,为2013名农民工解决工资2526.34万元,欠薪案件实现动态清零,没有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或极端事件。圆满完成国务院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核查迎检工作。较好完成“两节”、“两会”、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信访安保维稳,国家交办重复信访事项6件、省交办重复信访事项2件,均按程序结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审理数量照比同期有所下降,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98件,调解59件、裁决69件(其中含2020年未审理案件),法定时效内结案89件,结案率91%。四是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向上级推荐、申报成功受国家表彰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家、园区1个。向上级推荐、申报成功受全省表彰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8家。指导企业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积极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促和监察执法等工作。积极反映企业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总结和推行创建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扩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