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江西日月明超募1.5亿元首日涨149%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月明”,300906.SZ)今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开盘78.49元,涨幅197.09%,全天最高价报78.50元,最低价报65.50元。截至今日收盘,日月明报65.73元,涨幅148.79%,成交额8.63亿元,振幅49.21%,换手率61.0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日月明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26亿元、1.53亿元、3295.8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30.94万元、4486.92万元、6223.98万元、1309.1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87.85万元、4203.85万元、5391.78万元、843.92万元。
上述同期,日月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95.61万元、2676.64万元、3869.20万元、1484.64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909.74万元、9732.70万元、1.38亿元、5859.00万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日月明资产总计分别为2.88亿元、3.36亿元、3.62亿元、3.5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1.29亿元、1.49亿元、1.51亿元、8263.55万元。
上述同期,日月明负债总计分别为7013.85万元、1.00亿元、8095.68万元和6492.6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在2018年末为2000.00万元。
2020年1-9月,日月明实现营业收入为6354.68万元,同比增长2.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8.23万元,同比增长7.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80.14万元,同比下降16.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1.17万元,同比下降19.84%。
日月明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约为1.32亿元至1.75亿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约为-13.82%至14.69%;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4615万元至6506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约为-25.85%至4.5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3954万元至5505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约为-26.67%至2.10%。
日月明主营业务为轨道安全测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轨道测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日月明各期应收账款始终超同期营收。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日月明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8亿元、1.48亿元、1.65亿元、1.43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1.80%、117.77%、108.09%、432.98%。
同期,同行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平均值分别为100.03%、89.57%、70.09%、223.47%。日月明各期应收账款占比始终超同行,且2020年上半年为同行中唯一一家占比超400%的企业。
日月明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42元/股,保荐机构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锋、徐伟。日月明募集资金总额为5.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2亿元。
日月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1.45亿元。日月明10月23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36亿元,其中2.73亿元用于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6284.80万元用于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
日月明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667.2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与承销费用3602.6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480.19万元,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166.04万元。
日月明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晓云曾为公务员,其在担任公务员期间的对外投资和兼职行为与《公务员法(2005)》冲突。
谭晓云自1997年7月至2014年10月在江西省环境监察局一直从事财务工作。在此期间,谭晓云存在对外投资和兼职的情形。2014年10月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时享受正科非领导待遇。
谭晓云在江西省环境监察局任职期间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日月明、北京埃尔顿餐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冀源赣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北京淳捷技术有限公司(已注销)和江西日月明新型起重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
谭晓云兼职情况包括:2001年至2017年,任北京淳捷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至2015年,任江西日月明测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2017年,任江西日月明新型起重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2015年,任日月明有限董事;2013年至2014年,任北京冀源赣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谭晓云在江西省环境监察局任职期间对外投资和兼职与《公务员法(2005)》第五十三条规定存有一定冲突。
《公务员法(2005)》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日月明招股书表示,谭晓云前述对外投资和兼职行为发生在其退休之前,2014年10月其到达退休年龄已从江西省环境监察局办理了退休手续,对外投资和兼职的瑕疵业已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