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证券维权示范案件迎终审判决 投资者索赔效率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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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粤传媒(002181)发布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显示,投资者诉粤传媒证券虚假陈述示范性案件二审判决下发,该案件此前广州中院一审判决由粤传媒对投资者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上诉后广东高院经审理仍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上诉请求。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示范性判决的生效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获赔已成定局,后续广州中院或将针对同系列平行案件批量开审,投资者索赔效率将大幅提高。
终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法院已受理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共计101件,累计诉讼金额1,772.85万元。其中撤诉案件10件,案涉诉讼金额为146.94万元;审理判决1件,案涉诉讼金额1.05万元。公司表示将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责任,公司前期对该案件计提预计负债3,895.40元,后续将在履行相关责任后对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予以冲销。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890.11万元。
根据判决认定的索赔条件,投资者符合如下区间: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粤传媒,并在2016年10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受损股民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募投项目变化引关注
公司动态方面,2022年12月21日粤传媒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召开会议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1,510.54万元已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更早前的12月15日,粤传媒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现阶段公司从事主要业务包括:整合营销传播业务、印刷业务、系列媒体经营业务、文创园区运营及文化产业投资业务、销售电商业务。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涉及贺岁影片拍摄、发布等内容。
业绩方面,粤传媒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64亿元,同比减少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8.76万元,同比减少5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39.65万元,同比减少56.67%;基本每股收益0.02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