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二科王静谈:哮喘过敏性鼻炎患者有福音

郑州成人哮喘与过敏性鼻炎话题媒体采访活动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东院区举行。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二科主任王静、药学部副主任康建在我省药品带量采购政策落地的背景下,对哮喘、过敏性鼻炎的疾病知识、诊治理念、诊疗进展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共同探讨新政策对提高药物可及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产生的重要影响。

郑大一附院呼吸与危重症科王静主任介绍,过敏性鼻炎和支气管哮喘是同一气道,同一疾病,过敏性鼻炎属于上气道,支气管哮喘属于下气道。细菌、病毒、过敏因素是引起过敏性鼻炎和支气管哮喘的共同病因。过敏性鼻炎控制不好,有25%的患者会发展成支气管哮喘,不及时治疗,会发生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病变,如引发上呼吸道病毒感染而引起病毒性心肌炎。哮喘不维持治疗,则可能会造成气道损伤、气道重构,而后发展到肺气肿或者肺心病,缺氧会造成全身多脏器损害,严重的会出现呼吸衰竭。

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都是可查找病因、可控制、可治疗、可治愈的疾病,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也可有效避免疾病发展,关键是对疾病的认识、对治疗的依从性、对治疗的规范和疗程。支气管哮喘从一级到五级,由轻到重,对不同阶段、不同等级的用药都有规范,过敏性鼻炎也有诊治指南。

王静主任强调, “治疗有两个阶段:一是控制症状,二是维持治疗。控制症状就是在急性发作时用药,把症状控制住,维持治疗就是在不发作时也要坚持用药。控制症状很重要,但是后续的维持治疗更重要,维持治疗可以减少疾病的发作,减少气道的损害,延缓疾病的发展。不管成人还是儿童,用药的原则都是一样的,症状出现了要用,症状缓解了也要用,正规治疗才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

作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一种,哮喘病人确诊后,治疗疗程比较长,长期用药是一个持续的成本。随着药品集中采购“4+7”试点扩围落地河南,我省于2019年12月31日零时已开始执行,此次25个中标药品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平均降幅达到59%,其中有5个品种的降幅超过90%,作为抗哮喘使用的非激素抗炎药孟鲁司特钠片10mg,是25种药品里唯一的原研药,以前33.35元/盒,现在每盒只需要19.38元。

好药降价,对于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是极大利好,推动患者及早诊断、开展规范化治疗。郑大一附院药学部副主任康建提到,药品是特殊商品,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都是由正规药企生产,且通过国家仿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国家集中谈判的基础上通过带量采购获得的,虽然低价但是有效性、安全性有保障。 药师也可以参与患者院外的长期药物治疗的管理,进行科学、安全、规范用药指导,预防疾病为主,使健康人不得病,慢性疾病的人不得急症重症,减少经济负担,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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