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看点】ST新研相关责任人员被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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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网站日前更新披露2023年1号市场禁入书,指向ST新研(300159)相关责任人员。另据证监会同日更新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ST新研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责令ST新研改正其违法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经证监会调查,ST新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因ST新研收购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ST新研将明日宇航纳入合并范围。ST新研2015年披露的利润包含明日宇航2015年11月至12月的利润。ST新研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ST新研虚增营业收入3346503750.10元,各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63.34%、47.07%、9.71%。ST新研虚增利润总额1311201540.66元,各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50.69%、136.67%、118.24%、90.66%、6.77%。

证监会认为,ST新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行为。

证监会指出,根据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责令ST新研改正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韩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ST新研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2015年为明日宇航实际控制人,2015年4月至2019年4月任明日宇航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匡理鹏(2013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明日宇航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ST新研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ST新研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周卫华(2009年6月至2019年4月任ST新研董事长,2015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明日宇航董事)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张舜(2012年至今任明日宇航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任ST新研副总经理)、胡鑫(2015年1月至今任明日宇航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任ST新研副总经理)、刘佳春(2012年2月至今任明日宇航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任ST新研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杨立军(韩华妻子,2009年12月至今任明日宇航北京分公司办公室主任,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任ST新研董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另据证监会同日披露的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韩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张舜、匡理鹏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关键词: 副总经理 营业收入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