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导致石材企业供货逾期,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好多地区疫情形势更为严重,感染者数量呈现上升。此次疫情呈现出高度的聚集性,其中学校聚集性、农村聚集性、社会单位聚集性最为显著,使得局部地区疫情风险升高。

全国疫情形式的严俊,给我们石材行蒙上一层阴影,整个城市被关闭,石材市场被管控,人员不能流动,好多石材企业被停产,石材行业出现萧条冷落现象,有的整个石材市场不见个人影,有的商家不是没有订单,就是有个订单被控制的死死的,不能走动,也难以完成,所有这些让石材人的心为之一缩,企业已经很困难了,还要雪上加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下,政府对石材企业的迟延复工管制政策措施导致石材企业逾期供货,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石材企业逾期供货能否免责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即:

1、 客观性;

2、不可预见性;

3、不可避免性;

4、不能克服性;

5、不可抗力事件与合同无法履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检索的案例及最高院于2003年的相关通知,“非典”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类比于“非典”疫情,现今的新冠肺炎疫情亦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截至目前的医疗水平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新型肺炎疫情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且是因该疫情迟延复工从而导致逾期供货,两者存在着因果关系。故,根据《合同法》第117条规定,石材企业可以免除、不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建议:根据第118条规定,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关键词: 石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