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强:我国废钢发展前景分析

    

废钢作为一种重要的高载能绿色铁素资源,对钢铁产业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被称为“城市矿藏”和“第二矿业”。在双碳背景下,废钢以独有的绿色低碳优势,其重要性在全球范围内愈发凸显,本文将就废钢资源利用现状、废钢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废钢发展前景进行分析。

一、废钢的分类与资源利用现状

废钢约85%~90%用于炼钢,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等。废钢按用途划分,可分为熔炼用废钢和非熔炼用废钢。熔炼废钢按外形尺寸划分可分为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废钢和轻料型废钢等。废钢按照来源划分,可分为自产废钢、社会采购废钢和进口再生钢铁原料(2021年以前称“进口废钢”)。社会采购废钢又分为加工废钢和折旧废钢。

自产废钢:是指金属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这些废钢通常只在本厂内部循环利用,不参与外部交易。自产废钢量的多少取决于钢材成材率,即成材率越高,自产废钢量越少。因此不同时期,因采取的工艺不同,废钢收得率也有所不同,90年代以前我国自产废钢收得率20%以上,随着连铸连轧技术应用,90年代我国自产废钢收得率降至14%~16%,2000年以来随着连铸连轧技术的普及,钢材成材率不断提升,来自于粗钢成材的自产废钢收得率逐步降至目前的4%左右,再加上约1%的钢厂其他自产废钢(如渣钢、蹚道废钢等),由此计算得出,2020年我国自产废钢约为5000万吨,约占废钢总回收量的20%左右。

加工废钢:是指制造加工工业在对金属产品进行机械加工时产生的废钢,大多是冲压边角料、车屑、料头等,通常在较短时间内就能返回钢铁工业,又称“短期废钢”。加工废钢与钢材消费量和加工收得率直接相关,即钢材消费量越大,加工收得率越低,加工废钢产生量就越大。根据文献记载,1995年我国加工废钢收得率11.9%,随着下料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提升,加工废钢收得率逐步降低,2001年降至约6.1%,目前只有5%左右,由此计算得出,2020年我国加工废钢产生量约为5000万吨,约占废钢总回收量的20%左右。

折旧废钢:是指各种金属制品、设备、建筑结构等使用一定年限后报废形成的废钢。如报废的汽车、机器设备、飞机、轮船、集装箱、容器以及日用物品等所获得的废钢,又称“长期废钢”。折旧废钢产生量取决于钢铁积蓄量、钢材回收周期,通常用折旧废钢产生量和钢铁积蓄量比值表示废钢折旧率,我国目前折旧率为1.5%~1.6%,由此计算得出,2020年社会折旧废钢量约1.5亿~1.6亿吨,约占废钢总回收量的60%左右。

进口再生钢铁原料:2019年以前,我国一直是废钢净进口国,2009年进口量达到峰值,为1369.2万吨。2019年7月1日起,废钢铁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废钢进口急剧下降。《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后,2021年1月1日起,包括废钢在内的固体废物全面禁止进口。同日,我国《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经过筛选加工后的再生钢铁原料可以通过进口进入国内,今年1~4月我国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约13万吨。

二、我国废钢发展特点及面临的问题

(1)废钢产量居全球首位,但供应仍处紧缺状态。近年来我国废钢资源量快速增长,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数据,2020年社会废钢资源总量为2.6亿吨,占全球废钢资源总量50%以上,其中2.5亿吨为回收废钢,1000万吨为废钢库存。但我国电炉钢产量占全球电炉钢产量却仅为20%左右,且电炉废钢比只有70%左右(因部分电炉流程加兑部分铁水),说明我国大量废钢资源流向了长流程而非全废钢电炉短流程。我国粗钢产量基数大和废钢流向问题,严重制约电炉短流程炼钢发展。

(2)建筑钢材消费占比较高,废钢回收周期相对较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我国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是20年,生产设备折旧5~10年,不同行业折旧年限差别也较大,一般认为建筑物折旧年限约30年,设备折旧一般10~15年,综合来看,折旧年限平均在20~30年。受折旧年限和回收周期影响,废钢产出率也有所不同,经计算得出,废钢主要产出地区欧美和日本废钢折旧率(废钢产生量和钢铁积蓄比值)一般2%~4%,我国因钢铁积蓄时间周期相对较短,且大量钢铁在建筑行业形成积蓄(约55%钢材用于建筑行业),回收周期相对较长,折旧率较低约为1.6%。

(3)全废钢电炉钢比例低,废钢比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我国废钢加工起步较晚,七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期,连铸技术快速发展之前,因钢材成材率较低使得自产废钢量较高,我国钢铁综合废钢比保持30%以上。但这一现象随着连铸技术普及显著提高了钢材成材率而改变,自产废钢大幅减少,废钢资源供应曾一度紧缺,进口开始大幅增长,从90年代末的300多万吨快速增长至2000年初的1000多万吨。受废钢供应不足、进口价格上涨,以及“地条钢”消耗分流等影响,我国综合废钢比统计口径显示开始下降,由90年代的30%以上降至2015年的10.2%。2016年以来,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取缔“地条钢”,废钢资源开始富余,长流程企业纷纷通过调整工艺和装备来提高废钢使用量,加之短流程炼钢比例也有小幅增长,综合废钢比快速回升,但仍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根据国际回收局(BIR)统计,2019年全球的炼钢废钢比约为37.7%,除中国以外,其他国家平均废钢比超过50%,而美国、欧盟、日本的炼钢废钢比分别为69.1%、54.8%、33.9%。2019年我国炼钢废钢消耗总量达2.16亿吨,综合废钢比达到21.6%,2020年约为21.8%。我国钢铁产量基数大,电炉流程比例低(2020年约10%),且电炉废钢比较低(2020年约70%)的特点决定,我国综合废钢比明显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为明显。

(4)废钢价格居高不下,难以平抑铁矿石进口和价格上涨。2020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废钢价格普遍上涨,且国外上涨速度高于国内。我国目前>6mm废钢吨钢价格在3000元以上,5月中旬最高达4000元以上。废钢价格高企导致全废钢电炉流程吨钢成本明显高于长流程,铁矿石购买意愿高于废钢,制约了钢铁企业尤其是单体纯废钢电炉企业对废钢的利用,对铁矿石进口和价格上涨平抑作用也十分有限。历史上,日本曾因国内废钢供应不足导致价格过高,而暂缓电炉钢发展转而探索以铁水为来源的长流程工艺,直到80年代本土废钢资源供应相对富余后,电炉钢才得到发展。

(5)废钢来源较为分散,开票困难仍然是制约因素。由于社会废钢中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居民、个体商户、非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及经营性工矿企业,这些企业到税务部门代开的普票或专用发票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元和500万元,严重制约了废钢回收工作。

(6)再生钢铁原料进口成本较高,税收政策尚待优化。目前,韩国、台湾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对再生钢铁原料进口均不征收增值税,而我国则全额征收13%的增值税,大幅提高了企业再生钢铁原料进口成本,不利于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期待适当提高废钢增值税退税比例,统一所得税核定方法,提高废钢资源进口量。

(7)废钢回收加工企业规模较小,废钢稳定供应受限。废钢加工回收企业基本上分布在城市周边,单体规模较小,生产效率不高,具有较强的地域特点,布局上呈现出集中又分散的局面,不利于废钢加工成本和质量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废钢产量增长和稳定供应。

三、我国废钢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1)双碳目标行动持续推进,废钢需求空间潜力巨大。废钢是一种可循环利用的高载能再生铁素资源,是钢铁工业的绿色原料,也是唯一可大量替代铁矿石的铁素资源。理论上,用废钢生产1吨钢,可节约铁矿石(62%铁精粉)1.6吨左右,减少约0.35吨标准煤,减少约1.6吨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约3吨固体废弃物排放。在双碳背景下,充分利用废钢资源,提高废钢比,将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2020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我国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力争达到20%,废钢比达到30%。随着我国短流程炼钢比例和综合废钢比不断提升,废钢需求将进一步增长,需求空间潜力巨大。

(2)钢铁积蓄达到百亿吨量级,有效支撑废钢产量持续增长。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粗钢表观消费量突破1亿吨并保持快速增长,钢铁积蓄自此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年均积蓄增量超过8000万吨,90年代中期,我国积蓄总量超越日本达12亿吨左右,90年代末,我国钢铁积蓄增量突破1亿吨,此后每隔几年积蓄增量增加1亿吨左右,2011年前后,我国钢铁积蓄总量超越美国达50亿吨左右,截至2020年底,我国钢铁积蓄达到105亿吨左右(考虑到不同时期钢材成材率不同,钢铁积蓄量计算时采用钢材实际消费量为基数进行加和,即钢铁积蓄量=Σ钢材实际消费量-间接净出口量-社会回收废钢量+进口再生钢铁原料),人均钢铁积蓄量约7.5吨,与20世纪40 ~50年代的美国和80年代末的日本较为接近。未来10年,我国钢铁积蓄量仍将以年均6亿吨左右的增速增长,预计到2025年,我国钢铁积蓄将近140亿吨左右,2030年将达到160亿吨左右,雄厚的钢铁积蓄资源将有效支撑废钢产量持续增长。

(3)积蓄钢铁大规模进入回收期,折旧废钢将迎来较快增长。历史数据表明,美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成为废钢净出口国,日本自20世纪90年代初成为废钢净出口国,从粗钢产量达到千万级到成为废钢净出口国,美国用了50余年,日本仅用了37年。我国从粗钢产量达到千万级至今也已50余年,钢铁积蓄增量超过2亿吨已20余年,积蓄增量超过5亿吨也已10余年,大量积蓄钢铁已经进入回收周期,折旧废钢产量将迎来加速攀升期,预计到2025年我国废钢资源产生量将超过3.2亿吨,2030年将超过4亿吨。伴随粗钢产量的同步下降,到2025年,废钢资源量将可以支撑20%以上电炉流程比例。

(4)废钢行业规范化水平逐步提升,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自2012年工信部颁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以来,对废钢回收加工企业实行准入制管理,废钢回收加工行业逐步向规范化发展,废钢回收加工行业长期以来因企业规模小、门槛低、人员素质偏低、行业发展不规范等因素导致行业发展缓慢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20年4月,工信部已经累计公告了七批符合准入条件的废钢回收加工企业共379家,废钢加工能力约1.1亿吨,约占2020年社会回收废钢资源量的55%左右。目前,第八批101家企业也已公示,即将正式公告,正式公告后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将达1.3亿~1.4亿吨,符合准入条件的废钢回收加工产能进一步提升,将对提高废钢质量和稳定供应提供有力支撑。

(5)《再生钢铁原料》标准实施,实现国内外两种资源调节供给。据世界钢铁协会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废钢贸易量约1亿吨,这些废钢资源经加工成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进口到中国,可有效调节国际国内市场有效供给,弥补国内铁素资源不足。《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正式实施,为有效利用国际高品质再生钢铁原料畅通了渠道,实现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有效供给,今年1~4月份,我国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量约13万吨。

综上,双碳背景下,废钢资源重要性在全球范围内愈发凸显,废钢价格也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高位。随着我国电弧炉短流程炼钢比例和综合废钢比逐步提升,废钢需求大幅提升。另一方面,我国超过百亿吨的钢铁积蓄“矿藏”正在源源不断输送废钢资源,将满足不断增长的废钢需求,有效支撑钢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作者: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张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