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省、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沧州市“5·31”南大港鼎睿石化火灾事故、邯郸武安“6·7”新金钢铁公司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巩固扩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按照省、市领导指示,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各方责任,细化管控措施,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扎实、安全执法宽松软、包联责任制不完善等问题,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彻底整改问题隐患,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全市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重点领域全覆盖”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扎实、安全执法宽松软、包联责任制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确保“存量隐患全部整改、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二)外委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唐山市外委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外委施工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台帐,组织自查自改,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着力解决外委施工层层分包,发包单位对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难掌握问题;外委施工资质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低资质或无资质施工问题;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想管不会管,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外委施工队伍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问题;承包方与发包方责任不清、现场监督管理缺失问题,确保全市外委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检查本地本行业领域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署期汛期安全稳定。

(四)上级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实地检查复核,逐一对账销号,确保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第五组、省安委办第五集中督导核查组、市安委会18个综合督查组今年以来交办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时间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从6月10日开始,至6月2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行业专项方案和排查清单开展全面自查。对排查的问题建立统一规范台账,制定科学整改措施,实现闭环安全管理。及时填报《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并于6月15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二)检查执法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暑期汛期特点,把自查零报告的、不按要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存在重大隐患未上报的、重大隐患长时不整治的、非法经营建设不处理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接受省市县核查且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对像,依法依规从严执法,确保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效果,倒逼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回头看”工作进行总结,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把要求层层传递到基层、一线企业。“回头看”期间,各级安委办适时组织督导核查,每个县区不少于2个乡镇,2个县直部门,3家不同行业企业。

(二)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要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市安委办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派出督导组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严肃问责追责。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业于6月20日前向市安委办提交“回头看”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