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钢铁行业将开展碳排放评价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出通知,自8月8日起,《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实施。

这是浙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生态环境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源头防控、过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碳排放评价工作而采取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