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10月8日,共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31-8929291   892928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6日

关键词: 关于 酒泉 钢铁 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