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实施方案》(〔2021〕-383)的要求,确保唐山市排污许可发证分类准确、发证登记合规、发证质量合格,全力做好排污许可证核查工作,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近期,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治理行业和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中9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过程中,环科院工作人员认真指导整改、严格细致把关,使排污许可证核查工作得以有序推进。

指导整改——加强证后监管

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科院工作人员对排污单位副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和指导,审核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合规性,对核查出的问题,告知排污单位整改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

细致把关——核查纸质材料

认真核对执行报告,核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报告是否按期提交、基本信息是否符合要求、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及结果是否准确,附图附件是否清晰等;核查手工监测报告,核查企业是否按技术规范要求频次及正确监测因子开展监测。

下一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严格依法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生态唐山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