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
“十四五”(2021—2025),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处在“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但“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废钢铁产业要把握“两个一百年”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废钢加工行业和钢渣综合利用行业的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9月15日,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七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国炼钢综合废钢比达到30%。
国家“十四五”时期仍将新基建作为提振经济战略措施,预计基建用钢需求将仍然存在,同时高附加值钢材用量会有所提升。废钢铁作为唯一可替代铁矿石的炼钢原材料,推动废钢铁产业这一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对我国钢铁工业实现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编制并实施好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发展钢铁绿色循环,节约原生资源,降低能耗,减少固体废物排放,推动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实现超低排放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废钢铁是唯一可大量替代铁矿石的铁素原料,是可无限循环利用的绿色再生资源。“十三五”期间,废钢铁产业得以快速发展,废钢铁循环利用水平创历史新高,废钢铁回收、拆解、加工、配送、应用“一体化”开始推进。
2020年,我国废钢铁资源总量达到2.6亿吨,其中炼钢用废钢消耗量为2.33亿吨,铸造行业消耗废钢2000万吨,库存800万吨。全年炼钢用废钢比为21.8%,达到了近年来的最高水平。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炼钢消耗废钢总量已超过1.4亿吨,废钢比超过20%,提前两年三个月完成了《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废钢比达到20%的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国炼钢平均废钢比为11.3%,“十三五”期间平均废钢比为18.8%,比“十二五”提高7.5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炼钢累计消耗废钢铁8.74亿吨,与用铁矿石炼钢相比累计节约14.86亿吨铁精粉,节能3059亿千克标煤,减少13.98亿吨二氧化碳和26.2亿吨固体废弃物排放,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的主要目标:
1.不断提高废钢铁应用比例,到“十四五”末全国炼钢综合废钢比达到30%;
2.提高规范企业废钢铁加工配送能力,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2亿吨;
3.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做好《炼钢铁素炉料(废钢铁)加工利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和《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
4.制订废钢铁加工设备节能、环保及质量标准,进一步提高废钢铁加工装备水平,鼓励采用先进的加工设备,推动产业升级;
5.提高产业集中度,培植行业龙头企业;
6.加强废钢行业培训,做好网络平台和期货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利用金融工具避险,推动废钢期货平稳运行;
7.研究和设计开发废钢铁价格指数,指导现货市场定价;
8.推进废钢铁智能检测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9.推动冶金渣深度处理高效利用,逐步实现冶金渣零排放。
绿色发展成为钢铁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而作为唯一可大量替代铁矿石的、可循环使用的绿色铁素资源,废钢铁产业的健康发展对钢铁工业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